作者: 时间:2019-08-03
村民委员会可以暂时保留,与新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一定时期内并存,参与、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原村民日常事务。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:2014年4月29日,除权除息日:2014年4月3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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